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丛林法》(以下简称丛林法),拟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丛林资本,包含丛林、林木、林地和依靠丛林、林木、林地保存的野活泼物、动物和微生物。
丛林,包含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含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含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打算的宜林地。
第三条 国度依法实行丛林、林木和林地挂号发证轨制。依法挂号的丛林、林木和林地的一切权、操纵权受法令掩护,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加害。
丛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模样形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划定。
第四条 依法操纵的国度一切的丛林、林木和林地,根据以下划定挂号:
(一)操纵国务院肯定的国度一切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丛林、林木和林地的单元,该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提出挂号请求,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挂号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丛林、林木和林地操纵权和由操纵者一切的林木一切权;
(二)操纵国度一切的跨行政地域的丛林、林木和林地的单元和小我,该当向配合的上一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挂号请求,由该国民当局挂号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丛林、林木和林地操纵权和由操纵者一切的林木一切权;
(三)操纵国度一切的其余丛林、林木和林地的单元和小我,该当向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挂号请求,由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挂号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丛林、林木和林地操纵权和由操纵者一切的林木一切权。
未肯定操纵权的国度一切的丛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挂号造册,担任掩护操持。
第五条 小我一切的丛林、林木和林地,由一切者向地址地的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挂号请求,由该县级国民当局挂号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一切权。
单元和小我一切的林木,由一切者向地址地的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挂号请求,由该县级国民当局挂号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一切权。
操纵小我一切的丛林、林木和林地的单元和小我,该当向地址地的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挂号请求,由该县级国民当局挂号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丛林、林木和林地操纵权。
第六条 转变丛林、林木和林地一切权、操纵权的,该当依法操持变革挂号手续。
第七条 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该当成立丛林、林木和林地权属操持档案。
第八条 国度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提出定见,报国务院核准宣布;处所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定见,报本级国民当局核准宣布;其余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处林和经济林、薪炭林,由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根据国度对于林种分别的划定和本级国民当局的安排构造划定,报本级国民当局核准宣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地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地域丛林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经核准宣布的林种转变为其余林种的,该当报原核准宣布构造核准。
第九条 遵照丛林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划定提取的资金,必须特地用于营建坑木、造纸等用材林,不得挪作他用。审计构造和林业主管局部该当增强监视。
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向重点林区派驻的丛林资本监视机构,该当增强对重点林区内丛林资本掩护操持的监视查抄。
第二章 丛林运营操持
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该当按期监测天下丛林资本消长和丛林生态情况变革的情况。
重点林区丛林资本查询拜访、成立档案和体例丛林运营打算等项使命,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构造实行;其余丛林资本查询拜访、成立档案和体例丛林运营打算等项使命,由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构造实行。
第十二条 拟定林业久远打算,该当遵照以下准绳:
(一)掩护生态情况和增进经济的可延续成长;
(二)以现有的丛林资本为根本;
(三)与地盘操纵整体打算、水土坚持打算、都会打算、村落和集镇打算相调和。
第十三条 林业久远打算该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林业成长方针;
(二)林种比例;
(三)林地掩护操纵打算;
(四)植树造林打算。
第十四条 天下林业久远打算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会同其余有关局部体例,报国务院核准后实行。
处所各级林业久远打算由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会同其余有关局部体例,报本级国民当局核准后实行。
上级林业久远打算该当根据上一级林业久远打算体例。
林业久远打算的调剂、点窜,该当报经原核准构造核准。
第十五条 国度依法掩护丛林、林木和林地运营者的合法权力。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侵犯运营者依法一切的林木和操纵的林地。
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运营者,依法享有运营权、收益权和其余合法权力。
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的运营者,有取得丛林生态效益弥补的权力。
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途径、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须要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必须遵照以下划定:
(一)用地单元该当向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提出用地请求,经考核赞成后,根据国度划定的规范预交丛林植被规复费,付出操纵林地考核赞成书。用地单元凭操纵林地考核赞成书依法操持扶植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局部考核赞成的,地盘行政主管局部不得受理扶植用地请求。
(二)占用或征用防护林林地或特种用处林林空中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空中积35公顷以上的,其余林空中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考核;占用或征用林空中积低于上述划定数目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考核。占用或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考核。
(三)用地单元须要采伐已核准占用或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该当向林地地址地的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或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请求林木采伐允许证。
(四)占用或征用林地未被核准的,有关林业主管局部该当自接到不予核准告诉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丛林植被规复费如数退还。
第十七条 须要姑且占用林地的,该当经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准。
姑且占用林地的刻日不得跨越两年,并不得在姑且占用的林地上构筑永远性修建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元必须规复林业出产前提。
第十八条 丛林运营单元在所运营的林地范围内构筑间接为林业出产办事的工程举措方法,须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准;构筑其余工程举措方法,须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扶植用地的,必须依法操持扶植用地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间接为林业出产办事的工程举措方法是指:
(一)培养、出产种子、苗木的举措方法;
(二)储存种子、苗木、木料的举措方法;
(三)集材道、运材道;
(四)林业科研、实验、树模基地;
(五)野活泼动物掩护、护林、丛林病虫害防治、丛林防火、木料检疫的举措方法;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根本举措方法。
第三章 丛林掩护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该当根据丛林病虫害测报中间和测报点对测报工具的查询拜访和监测情况,按期宣布持久、中期、短时候丛林病虫害预告,并实时提出防治打算。
丛林运营者该当选用劣种,营建混交林,实行迷信育林,进步进攻丛林病虫害的才能。
产生丛林病虫害时,有关局部、丛林运营者该当采用综合防治方法,实时遏制除治。
产生严峻丛林病虫害时,本地国民当局该当采用告急除治方法,避免舒展,消弭隐患。
第二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担任肯定天下林木种苗检疫工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根据本地域的须要,能够肯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林木种苗补充检疫工具,报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避免造林开垦、造林采种和违背操纵手艺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分修枝的造林行动。
第二十二条 25度以上的坡地该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该当根据本地国民当局拟定的打算,慢慢退耕,植树和种草。
第二十三条 产生丛林火警时,本地国民当局必须当即构造军民扑救;有关局部该当主动做好扑救火警物质的供给、运输和通信、医疗等使命。
第四章 植树造林
第二十四条 丛林法所称丛林笼盖率,是指以行政地域为单元丛林面积与地盘面积的百分比。丛林面积,包含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空中积和竹林空中积、国度出格划定的灌木林空中积、农田林网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笼盖面积。
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该当根据国务院肯定的丛林笼盖率斗争方针,肯定本行政地域丛林笼盖率的斗争方针,并构造实行。
第二十五条 植树造林该当遵照造林手艺规程,实行迷信造林,进步林木的成活率。
县级国民当局对本行政地域内昔时造林的情况该当构造查抄验收,除国度出格划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域外,成活率缺乏百分之八十五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实现面积。
第二十六条 国度对造林绿化实行局部和单元担任制。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岸、湖泊水库四周,各有关主管单元是造林绿化的义务单元。工矿区,构造、黉舍用地,队伍营区和农场、牧场、渔场运营地域,各该单元是造林绿化的义务单元。
义务单元的造林绿化使命,由地址地的县级国民当局下达义务告诉书,予以确认。
第二十七条 国度掩护承包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林木一切权和其余合法权力。未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分歧,不得随便变革或消除承包造林条约。
第五章 丛林采伐
第二十八条 国度一切的丛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奇迹单元、农场、厂矿为单元,小我一切的丛林和林木、小我一切的林木以县为单元,拟定年丛林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汇总、均衡,经本级国民当局考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此中,重点林区的年丛林采伐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考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国务院核准的年丛林采伐限额,每5年审定一次。
第二十九条 采伐丛林、林木作为商品发卖的,必须归入国度年度木料出产打算;可是,乡村住民采伐自留山上小我一切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小我一切的零散林木除外。
第三十条 请求林木采伐允许证,除该当提交请求采伐林木的一切权证书或操纵权证书外,还该当根据以下划定提交其余有关证实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奇迹单元还该当提交采伐区查询拜访设想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实;
(二)其余单元还该当提交包含采伐林木的目标、地址、林种、林况、面积、积蓄量、体例和更新方法等外容的文件;
(三)小我还该当提交包含采伐林木的地址、面积、树种、株数、积蓄量、更新时候等外容的文件。
因扑救丛林火警、防洪抢险等告急情况须要采伐林木的,构造抢险的单元或局部该当自告急情况竣事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本地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
第三十一条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允许证:
(一)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遏制非抚养或非更新性子的采伐的,或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实现更新造林使命的;
(三)上年度产生严峻滥伐案件、丛林火警或大面积严峻丛林病虫害,未采用防备和改良方法的。
林木采伐允许证的模样形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划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印制。
第三十二条 除丛林法已有明白划定的外,林木采伐允许证根据以下划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地址地的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发;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奇迹单元、其余国有企业奇迹单元,由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发;
(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奇迹单元,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核发。
第三十三条 操纵外资营建的用材林到达必然范围须要采伐的,该当在国务院核准的年丛林采伐限额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准,实行采伐限额单列。
第三十四条 在林区运营(含加工)木料,必须经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准。
木料收买单元和小我不得收买不林木采伐允许证或其余合法来历证实的木料。
前款所称木料,是指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其余木料。
第三十五条 从林区运出非国度同一挑唆的木料,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发的木料运输证。
重点林区的木料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核发;其余木料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核发。
木料运输证自木料起运点到起点全程有用,必须随货同业。不木料运输证的,承运单元和小我不得承运。
木料运输证的模样形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划定。
第三十六条 请求木料运输证,该当提交以下证实文件:
(一)林木采伐允许证或其余合法来历证实;
(二)检疫证实;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划定的其余文件。
合适前款前提的,受理木料运输证请求的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该当自接到请求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料运输证。
依法发放的木料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料运输总量,不得跨越本地年度木料出产打算划定能够运出发卖的木料总量。
第三十七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核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料查抄站,担任查抄木料运输;无证运输木料的,木料查抄站该当予以避免,能够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料,并当即报请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依法处置。
第六章 法令义务
第三十八条 盗伐丛林或其余林木,以立木料积计较缺乏0.5立方米或幼树缺乏20株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充公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代价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丛林或其余林木,以立木料积计较0.5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充公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代价5倍至10倍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滥伐丛林或其余林木,以立木料积计较缺乏2立方米或幼树缺乏50株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代价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丛林或其余林木,以立木料积计较2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代价3倍至5倍的罚款。
跨越木料出产打算采伐丛林或其余林木的,遵照前两款划定惩罚。
第四十条 违背本条例划定,未经核准,私行在林区运营(含加工)木料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充公不法运营的木料和守法所得,并处守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背本条例划定,造林采种或违背操纵手艺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分修枝,导致丛林、林木遭到损坏的,依法弥补丧失,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遏制守法行动,补种损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能够处损坏林木代价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补种不合适国度有关划定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构造代为补种,所需用度由守法者付出。
违背丛林法和本条例划定,私行开垦林地,导致丛林、林木遭到损坏的,遵照丛林法第四十四条的划定予以惩罚;对丛林、林木未形成损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不丛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遏制守法行动,期限规复原状,能够处不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期限实现造林使命;过期未实现的,能够处应实现而未实现造林使命所需用度2倍以下的罚款;对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余间接义务职员,依法赐与行政惩罚:
(一)持续两年未实现更新造林使命的;
(二)昔时更新造林面积未到达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
(三)除国度出格划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域外,更新造林昔时成活率未到达85%的;
(四)植树造林义务单元未根据地址地县级国民当局的请求定时实现造林使命的。
第四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考核赞成,私行转变林地用处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期限规复原状,并处不法转变用处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姑且占用林地,过期不偿还的,遵照前款划定惩罚。
第四十四条 无木料运输证运输木料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充公不法运输的木料,对货主能够并处不法运输木料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料数目超越木料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目标,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充公超越局部的木料;运输的木料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料运输证划定不符又无合法来由的,充公其不符合局部的木料。
操纵捏造、涂改的木料运输证运输木料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充公不法运输的木料,并处充公木料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料运输证的木料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充公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私行挪动或损坏林业办事标记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责令期限规复原状;过期不规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代为规复,所需用度由守法者付出。
第四十六条 违背本条例划定,未经核准,私行将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转变为其余林种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发出运营者所获得的丛林生态效益弥补,并处所获得丛林生态效益弥补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中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林业主管局部职责权限的分别,由国务院林业主管局部详细划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宣布之日起实行。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核准、1986年5月10日林业部宣布的《中华国民共和国丛林法实行细则》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