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掩护和公道操纵种质资减规范种类选育和种子出产、运营、操纵行动,掩护种类选育者和种子出产者。运营者、操纵者的正当权利,进步种子品质程度,鞭策种子财产化,增进莳植业和林业的成长,拟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境内处置种类选育和种子出产、运营、操纵、操持等勾当,合用本法。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莳植资料或滋生资料,包含子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别离离主管天下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任务;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别离离主管本行政地区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任务。
第四条国度搀扶种质本钱掩护任务和选育、出产、更新、推行操纵劣种,鼓动勉励种类选育和种子出产、运营相连系,嘉奖在种质本钱掩护任务和劣种选育、推行等任务中成就较着的单元和小我。
第五条县级以上国民当局该当根据科教兴农目标和莳植业、林业成长的须要拟定种子成长打算,并根据国度有关划定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采用体例保障打算的实行。
第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搀扶劣种选育和推行。详细体例由国务院划定。
第七条国度成立种子储备轨制,首要用于产生灾难时的出产须要,保障农业出产宁静。对储备的种子该当按期查验和更新。种子储备的详细体例由国务院划定。
第二章种质本钱掩护
第八条国度依法掩护种质本钱,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加害和粉碎种质本钱。
制止收罗或采伐国度重点掩护的天然种质本钱。因科研等特别情况须要收罗或采伐的,该当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准。
第九条国度有打算地搜集、清算、判定、挂号、保管、交换和操纵种质本钱,按期宣布可供操纵的种质本钱目次。详细体例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划定。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该当成立国度种质本钱库,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或许根据须要成立种质本钱库、种质本钱掩护区或种质本钱掩护地。
第十条国度对种质本钱享有主权,任何单元和小我向境外供给种质本钱的,该当经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准;从境外引进种质本钱的,遵照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的有关划定操持。
第三章种类选育与核定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科技、教导等行政主管部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该当构造有关单元遏制种类选育实际、手艺和体例的研讨。
国度鼓动勉励和撑持单元和小我处置劣种选育和开辟。
第十二条国度实行动物新种类掩护轨制,对颠末野生培养的或发明的野生动物加以开辟的动物种类,具有新奇性、特同性、分歧性和不变性的,授与动物新种类权,掩护动物新种类权一切人的正当权利。详细体例根据国度有关划定履行。选育的种类获得推行利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响应的经济好处。
第十三条单元和小我因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为选育林木劣种成立测定林、实验林、化树搜集区、基因库而削减经济支出的,核准成立的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该当根据国度有关划定赐与经济弥补。
第十四条转基因动物种类的选育、实验、核定和推行该当遏制宁静性评估,并采用严酷的宁静节制体例。详细体例由国务院划定。
第十五条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种类在推行利用前该当经由过程国度级或省级核定,请求者能够或许间接请求省级核定或国度级核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肯定的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种类实行省级核定。
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种类的核定体例该当表现公道、公然、迷信、效力的准绳,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划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别离离设立由专业职员组成的农作物种类和林木种类核定委员会,承当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种类的核定任务。
在具有生态多样性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或许拜托设区的市、自治州承当适合于在特定生态地区内推行利用的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种类的核定任务。
第十六条经由过程国度级核定的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劣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告诉布告,能够或许在天下适合的生态地区推行。经由过程省级核定的首要农作物种类和首要林木劣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告诉布告,能够或许在本行政地区内适合的生态地区推行;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合生态区的地区,经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赞成后能够或许引种。
第十七条该当核定的农作物种类未经核定经由过程的,不得宣布告白,不得运营、推行。
该当核定的林木种类未经核定经由过程的,不得作为劣种运营、推行,但出产确需操纵的,该当经省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查核,报同级林木种类核定委员会认定。
第十八条核定本经由过程的农作物种类和林木种类,请求人有贰言的,能够或许向原核定委员会或上一级核定委员会请求复审。
第十九条在中国不常常寓所或停业场合的本国人、本国企业或本国其余构造在中国请求种类核定的,该当拜托具有法人资历的中国种子科研、出产、运营机构代办署理。
第四章种子出产
第二十条首要农作物和首要林木的商种类子出产实行允许轨制。
首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惯例种原各种子、首要林木劣种的种子出产允许证,由出产地址地县级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查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发;其余种子的出产允许证,由出产地址地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发。
第二十一条请求支付种子出产允许证的单元和小我,该当具有以下前提:
(一)具有滋生种子的断绝和培养前提;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出产地址或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肯定的采种林;
(三)具有与种子出产相顺应的资金和出产、查验举措方法;
(四)具有响应的专业种子出产和查验手艺职员;
(五)法令、律例划定的其余前提。
请求支付具有动物新种类权的种子出产允许证的,该当征得种类权人的书面赞成。
第二十二条种子出产允许证该当申明出产种子的种类、地址和有用刻日等名目。
制止捏造、变造、生意、租借种子出产允许证;制止任何单元和小我无证或未根据允许证的划定出产种子。
第二十三条商种类子出产该当履行种子出产手艺规程和种子查验、检疫规程。
第二十四条在林木种子出产基地内收罗种子的,由种子出产基地的运营者构造遏制,收罗种子该当根据国度有关规范遏制。
制止抢来掠青、破坏母树,制止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收罗种子。
第二十五条商种类子出产者该当成立种子出产档案,载明出产地址、出产地块情况、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历和品质、手艺担任人、田间查验记实、产地景象形象记实、种子流向等外容。
第五章种子运营
第二十六条种子运营实行允许轨制。种子运营者必须先获得种子运营允许证后,方可凭种子运营允许证向工商行政操持构造请求操持或变革停业执照。
种子运营允许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轨制。种子运营允许证由种子运营者地址地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发。首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惯例种原各种子、首要林木劣种的种子运营允许证,由种子运营者地址地县级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查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发。实行选育、出产、运营相连系并到达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划定的注册本钱金额的种子公司和处置种子收支口停业的公司的种子运营允许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查核,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发。
第二十七条农人小我自繁、自用的惯例种子有残剩的,能够或许在集贸市场上出卖、串换,不须要操持种子运营允许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拟定操持体例。
第二十八条国度鼓动勉励和撑持科研单元、黉舍、科技职员研讨开辟和依法运营、推行农作物新种类和林木劣种。
第二十九条请求支付种子运营允许证的单元和小我,该当具有以下前提:
(一)具有与运营种子种类和数目相顺应的资金及自力承当民事义务的才能;
(二)具有能够或许准确辨认所运营的种子、查验种子品质、把握种子储藏、保管手艺的职员;
(三)具有与运营种子的种类、数目相顺应的停业场合及加工、包装、储藏保管举措方法和查验种子品质的仪器装备;
(四)法令、律例划定的其余前提。
种子运营者特地运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受具有种子运营允许证的种子运营者以书面拜托代销其种子的,能够或许不操持种子运营允许证。
第三十条种子运营允许证的有用地区由发证构造在其统领规模内肯定。种子运营者根据运营允许证划定的有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能够或许不再操持种子运营允许证,但该当在操持或变革停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本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和原发证构造备案。
第三十一条种子运营允许证该当申明种子运营规模、运营体例及有用刻日、有用地区等名目。
制止捏造、变造、生意、租借种子运营允许证;制止任何单元和小我无证或未根据允许证的划定运营种子。
第三十二条种子运营者该当遵照有关法令、律例的划定,向种子操纵者供给种子的扼要性状、首要种植体例、操纵前提的申明与有关征询办事,并对种子品质担任。
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不法干涉干与种子运营者的自立运营权。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的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成立的林木种子出产基地出产的种子,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的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指定的单元有打算地同一构造收买和调整操纵,非指定单元不得在基地规模内构造收买。
未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的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准,不得收买名贵树木种子和同级国民当局划定限定收买的林木种子。
第三十四条发卖的种子该当加工、分级、包装。可是,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
大包装或入口种子能够或许分装;实行分装的,该当申明分装单元,并对种子品质担任。
第三十五条发卖的种子该当附有标签。标签该当标注种子种别、种类称号、产地、品质目标、检疫证实编号、种子出产及运营允许证编号或入口审批文号等事变。标签标注的内容该当与发卖的种子合适。
发卖入口种子的,该当附有中文标签。
发卖转基因动物种类种子的,必须用较着的笔墨标注,并该当提醒操纵时的宁静节制体例。
第三十六条种子运营者该当成立种子运营档案,载明种子来历、加工、储藏、运输和品质检测各关键的扼要申明及义务人、发卖去处等外容。
一年生农作物种子的运营档案该当保管至种子发卖后二年,多年生农作物和林木种子运营档案的保管刻日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划定。
第三十七条种子告白的内容该当合适本法和有关告白的法令、律例的划定,首要性状描写该当与核定告诉布告分歧。
第三十八条调运或邮寄出县的种子该当附有检疫证书。
第六章种子操纵
第三十九条种子操纵者有权根据本身的志愿采办种子,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不法干涉干与。
第四十条国度投资或国度投资为主的造林名目和国有林业单元造林,该当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拟定的打算操纵林木劣种。
国度对推行操纵林木劣种营建防护林、特种用处林赐与搀扶。
第四十一条种子操纵者因种子品质题目蒙受丧失的,出卖种子的运营者该当予以补偿,补偿额包含购种价款、有关用度和可得好处丧失。
运营者补偿后,属于种子出产者或其余运营者义务的,运营者有权向出产者或其余运营者追偿。
第四十二条因操纵种子产生民事胶葛的,当事人能够或许经由过程协商或调整处置。当事人不愿经由过程协商、调整处置或协商、调整不成的,能够或许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谈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当事人也能够或许间接向国民法院告状。
第七章种子品质
第四十三条种子的出产、加工、包装、查验、储藏等品质操持体例和行业规范,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拟定。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担任对种子品质的监视。
第四十四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或许拜托种子品质查验机构对种子品质遏制查验。
承当种子品质查验的机构该当具有响应的检测前提和才能,并经省级以上国民当局有关主管部分查核及格。
第四十五条种子品质查验机构该当装备种子查验员。种子查验员该当具有以下前提:
(一)具有相干专业中等专业手艺黉舍毕业以上文明程度;
(二)处置种子查验手艺任务三年以上;
(三)经省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查核及格。
第四十六条制止出产、运营假、劣种子。
以下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假充种子或以此各种类种子假充他各种类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种类、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以下种子为劣种子:
(一)品质低于国度划定的种用规范的;
(二)品质低于标签标注目标的;
(三)因蜕变不能作种子操纵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跨越划定的;
(五)带有国度划定检疫工具的无害生物的。
第四十七条因为不可抗力缘由,为出产须要必须操纵低于国度或处所划定的种用规范的农作物种子的,该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处所国民当局核准;林木种子该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核准。
第四十八条处置种类选育和种子出产、运营和操持的单元和小我该当遵照有关动物检疫法令、行政律例的划定,避免动物风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余无害生物的传布和舒展。
制止任何单元和小我在种子出产基地处置病虫害接种实验。
第八章种子收支口和对外协作
第四十九条入口种子和出口种子必须实行检疫,避免动物风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余无害生物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详细检疫任务根据有关动物收支境检疫法令、行政律例的划定履行。
第五十条处置商种类子收支口停业的法人和其余构造,除具有种子运营允许证外,还该当遵照有关对外商业法令、行政律例的划定获得处置种子收支口商业的允许。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核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收支口审批体例,引进转基因动物种类的操持体例,由国务院划定。
第五十一条入口商种类子的品质,该当到达国度规范或行业规范。不国度规范或行业规范的,能够或许根据条约商定的规范履行。
第五十二条为境外制种入口种子的,能够或许不受本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限定,但该当具有对外制种条约,入口的种子只能用于制种,其产物不得在国际发卖。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实验用种,该当断绝种植,收成物也不得作为商种类子发卖。
第五十三条制止收支口假、劣种子和属于国度划定不得收支口的种子。
第五十四条境外企业、其余经济构造或小我来我国投资种子出产、运营的,审批法式和操持体例由国务院有关部分遵照有关法令、行政律例划定。
第九章种子行政操持
第五十五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是种子行政法令构造。种子法令职员依法履行公事时该当出示行政法令证件。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为实行本法,能够或许遏制现场查抄。
第五十六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及其任务职员不得到场和处置种子出产、运营勾当;种子出产运营机构不得到场和处置种子行政操持任务。种子的行政主管部分与出产运营机构在职员和财政上必须分隔。
第五十七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和异地繁育种子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该当增强对异地繁育种子任务的操持和调和,交通运输部分该当优先保障种子的运输。
第五十八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在遵照本法实行有关证照的核发任务中,除收取所发证照的工本兼外,不得收取其余用度。
第十章法令义务
第五十九条违背本律例定,出产、运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或工商行政操持构造责令遏制出产、运营,充公种子和守法所得,撤消种子出产允许证、种子运营允许证或停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守法所得的,处以守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不守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第六十条违背本律例定,有以下行动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更正,充公种子和守法所得,并处以守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不守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能够或许撤消守法行动人的种子出产允许证或种子运营允许证;组成犯法的,依法追
究刑事义务:
(一)未获得种子出产允许证或捏造、变造、生意、租借种子出产允许证,或未根据种子出产允许证的划定出产种子的;
(二)未获得种子运营允许证或捏造、变造、生意、租借种子运营允许证,或未根据种子运营允许证的划定运营种子的。
第六十一条违背本律例定,有以下行动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更正,充公种子和守法所得,并处以守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不守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际发卖的;
(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遏制引种实验的收成物在国际作商种类子发卖的;
(三)未经核准擅自收罗或采伐国度重点掩护的天然种质本钱的。
第六十二条违背本律例定,有以下行动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或工商行政操持构造责令更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运营的种子该当包装而不包装的;
(二)运营的种子不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适本律例定的;
(三)捏造、涂改标签或实验、查验数据的;
(四)未按划定建造、保管种子出产、运营档案的;
(五)种子运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划定备案的。
第六十三条违背本律例定,向境外供给或从境外引进种质本钱的,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充公种质本钱和守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获得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的核准文件照顾、运输种质本钱出境的,海关该当将该种质本钱截留,并移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处置。
第六十四条违背本律例定,运营、推行该当核定而未经核定经由过程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遏制种子的运营、推行,充公种子和守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背本律例定,抢采掠青、破坏母树或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遏制采种行动,充公所采种子,并处以所采林木种子代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第六十六条违背本法第三十三条划定收买林木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充公所收买的种子,并处以收买林木种子价款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背本律例定,在种子出产基地遏制病虫害接种实验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遏制实验,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种子品质查验机构出具子虚查验证实的,与种子出产者、发卖者承当连带义务;并依法究查种子品质查验机构及其有关义务人的行政义务;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第六十九条逼迫种子操纵者违背本身的志愿采办、操纵种子给操纵者形成丧失的,该当承当补偿义务。
第七十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违背本律例定,对不具有前提的种子出产者、运营者核发种子出产允许证或种子运营允许证的,对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余间接义务职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第七十一条种子行政操持职员询私作弊、滥用权柄、玩忽职守的,或违背本律例定处置种子出产、运营勾当的,依法赐与行政处罚;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第七十二条当事人以为有关行政构造的详细行政行动加害其正当权利的,能够或许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或许依法间接向国民法院提告状讼。
第七十三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依法撤消守法行动人的种子运营允许证后,该当告诉工商行政操持构造依法刊出或变革守法行动人的停业执照。